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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校园“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文章来源:宣传部       浏览:

 

各党(总)支部,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之际,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五届校园“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香校园润泽心灵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3日—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荐书活动

1、新书推荐。承办部门:图书馆

2、党员干部阅读书目推荐。承办部门:党委宣传部

3、教师阅读书目推荐。承办部门:教务处

4、学生阅读书目推荐。承办部门:各系

(二)“大学生阅读之星”评选

根据一年来图书的借阅情况,评选学院“大学生阅读之星”10名。承办部门:图书馆

(三)“经典润心灵书香满校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承办部门:教育工会

(四)“阅读润心灵青春书梦想”演讲比赛。承办部门:基础教学部

(五)最美校园之声评选

录制一段声频,上传至管职院表白墙-校园之声板块,全院师生可点击并评论,通过点击量、评论及评委打分决出名次。承办部门:院团委

(六)“最美读书人”摄影比赛

拍摄定格身边读书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专注读书的美好瞬间,传播阅读行为,激发阅读热情。承办部门:艺术系

(七)“不忘初心青春争先”党建知识竞赛。承办部门:学生处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各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将此次“读书月”活动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建文明校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精心准备,扎实开展,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部门活动方案于4月20日前、推荐书目于4月2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2、积极参与,务求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积极参与。利用教工的理论学习和学生的团课、班会等,组织读书并展示汇报阅读收获。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努力增强读书活动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校园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校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读书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推介好书、好经验、好做法,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精心营造浓厚读书氛围,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2018年党员干部推荐阅读书目

 

 

                          金沙990cc登录文明委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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